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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今后可自主决定民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事项,不再需要国资委审批

    发布时间:2019-06-06

    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印发《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要求各地国资委按照国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促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

    源文: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588072/n2591064/n2591066/c1142104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