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7
9月26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新版《目录》规定,东西城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此外,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项目也做了规定,即: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物保护区、平房区按院落进行建设的项目除外,但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
《目录》还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新设立房地产租赁经营中的集中办公区(《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的经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办公区除外)。
企业总部管理中,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