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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品牌首店来京落户,最高补贴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3-20

    3月15日,北京市商务局制定的《关于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落地实施,旨在推动首都消费市场国际化、品质化发展,激发时尚消费、品牌消费。

    对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授权代理商,对其海外版权代理费超过100万元的,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可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最高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对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可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最高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对本土品牌(含港澳台)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成本超过50万元的,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可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2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除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北京市对开设北京首店的企业、代理商以及人才也有相应扶持政策。对在京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营销总部的首店品牌所属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北京市总部经济政策。 对具备国际影响力、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且为首都经济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品牌,优先为其所属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落户北京、办理工作居住证及子女在京入学等提供支持和保障。

    在区位选择上,北京优先支持品牌首店入驻王府井、西单、三里屯、回(龙观)天(通苑)、通州副中心等商圈。

    信息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