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9
10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针对《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sqsc@mail.mnr.gov.cn;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该《意见》对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的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不动产登记办法等作出规定。
源文:http://gi.mnr.gov.cn/201910/t20191008_2469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