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八部门联合发文,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1

    2022年6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建房〔2022〕50号),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具体措施主要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