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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无变化

    发布时间:2024-05-15

    5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发布,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规定的地价标准无变化,属于依法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