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8
n 涉税行为
征用农用地
n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号)
n 计征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 平均税额(元/平方米) |
上海 | 45 |
北京 | 40 |
天津 | 35 |
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 30 |
辽宁、湖南、湖北 | 25 |
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 | 22.5 |
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 | 20 |
山西、吉林、黑龙江 | 17.5 |
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