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3
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修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发[2018]50号)。
本示范文本自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BF-2007-0129)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BF-2007-0129)不再推行使用。当事人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工商网(www.baic.gov.cn)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