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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积金政策收紧

    发布时间:2018-09-15

    9月13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于2018年9月17日施行。

    该《通知》从以下几方面收紧公积金贷款:

    第一,由原来的“认房不认贷”转变为“认房又认贷”。

    第二,贷款额度将与缴存年限挂钩。

    第三,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借款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

    第四,提高多种类型房屋购房首付比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