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2
7月2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4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67条。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次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作出了授权立法的规定。需同步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时隔近两年终于出台。
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巍莉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