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6
来自:不良资产头条
2022年10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征求意见稿若正式通过并实施,对不良资产行业、营商环境等都是重大利好。
总体来看,与现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比,《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动:
一是国家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这意味着权利申请人既可以去权属地现场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办理权利登记。
二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一般民事主体)只要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无论现场提交还是线上提交,都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坐落、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查询该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共有、居住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租赁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是否存有被限制处分的其他情形。
但若涉及到需要查询相关明细以及拷贝,还是需要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或符合条件的利害关系人才能予以实施。
三是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将失信人员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可直接线上查询全国失信被执行网,直接获取其名下资产明细。
以上第二、第三点无疑对不良资产行业存在着重大利好。
附件:《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