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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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出租房产综合税率(北京)

    发布时间:2019-04-12

    租赁房产用途

    月租金(不含税)

    综合税率

    计税方法

    非住宅

    ≤10万元

    7%

    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5%)×7%

    >10万元

    12%

    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5%)×12%

    住宅

    ≤10万元

    2.5%

    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1.5%)×2.5%

    >10万元

    4%

    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1.5%)×4%

    注:综合税率中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